
为 VFLN 会员整理的简报:外资企业货物买卖与零售网点的新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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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2/2026/ND-CP号法令于2026年9月3日颁布,自2026年10月18日起施行,取代第09/2018/ND-CP号法令。该法令规范外国投资者及外资企业的货物买卖活动,包括零售网点许可。
对特许经营体系而言,该法令不改变在越南工贸部的特许经营登记程序。但第3条第6款将分销领域的特许经营纳入“分销”概念;第3条第11款规定,与另一家已获许可的外资企业网点使用相同商标的网点,视为“第一家以外的网点”。
经济需求测试(ENT)仅适用于第一家以外的网点,且不适用于来自已承诺取消ENT的条约国家的投资者(第22条第1款)——CPTPP自2024年1月起、EVFTA自2025年8月1日起,以及UKVFTA。越南在RCEP中的服务承诺表仍保留ENT,因此韩国、美国、泰国、中国投资者仍可能须经ENT,但位于商业中心内、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非便利店、迷你超市或超市的网点除外。
百分之百越南资本的被特许方不在该法令适用范围内。堂食餐厅和咖啡馆按第3条第9款可能不属于“零售”——这是对条文的理解,尚无官方指引;会员应就自身模式咨询律师。
完整的英文解读(附ENT测试工具及每一要点的条款编号)已由 vietnamfranchise.net 对照官方原文核对。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来源
- Nghị định 342/2026/NĐ-CP — vanban.chinhphu.vn (2026年9月3日)
- RCEP Annex II, Viet Nam schedule (sector 4.C) (2020年11月15日)
- Trung tâm WTO và Hội nhập – VCCI (2026年5月13日)